考生需进入官网查询进口,在查成果下方有查询报名序号的进口,进入后输入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
报考公安系统以外职位的,依照行政职业才能检验和申论成果各占50%的份额组成书面考试成果,核算方法如下: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依照行政职业才能检验、申论、公安专业相关常识成果别离占40%、40%、20%的份额组成书面考试成果,核算方法如下:
公安系统职位报考者的书面考试成果=行政职业才能检验成果×40%+申论成果×40%+公安专业相关常识成果×20%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者,在书面考试成果上加2.5分。
书面考试阅卷作业完毕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底层职位等,视状况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方针歪斜。书面考试成果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
面试完毕后,依照书面考试成果占60%、面试成果占40%的份额组成考试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