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发生了多起燃气走漏、爆燃事端,为保证我县燃气安全安稳运转,依照县政府相关作业部署,现决定在全县展开燃气安全危险专项排查整治作业,具体的细节内容公告如下:
全县范围内各类夜市、大排档、小吃摊点、餐饮门店、农贸集市及“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等运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经营户。
1.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石油气不得在地下半地下、大型商业综合体(大中型商铺修建)、高层修建、公共用餐区域内运用,不得违规运用汽化炉、瓶组供气,不得运用双气源,不得运用无二维码的钢瓶。
2.调压阀。调压阀是否为不行调式、且具有过流堵截功用,不得运用中压调压阀。
3.燃气软管。软管是否为金属包覆管、不锈钢波纹管等长寿数软管,软管不得穿墙,不得运用三通,长度不允许超出2米。
6.燃气安全运用信息公示牌。餐饮用户是否与液化石油气企业签定供气合同,并在店内明显方位粘贴燃气安全运用信息公示牌。
对存在燃气安全危险危险且拒不改正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城管、市监、公安等部门将根据《乡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燃气安全关乎你我,请广阔市民朋友和经营户活跃尽力合作此次排查整治作业,一起营建安全的生活环境。如发现燃气安全危险危险,请及时拨打告发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