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出资居留方案,简称拉脱维亚黄金签证,是欧洲最快且竞赛最剧烈的项目之一。该项目于2010年7月1日由拉脱维亚政府发动,旨在可继续地战胜2007-2009年的经济危机。该项目发动五年后,拉脱维亚经济取得了超越13亿欧元的收入,其间超越11亿欧元来自外国出资者购买房地产。
依据资历要求,外国人可经过向拉脱维亚公司的股本出资、向拉脱维亚银行供给次级借款(存款),或购买专门用处的无息政府债券请求拉脱维亚居留答应。
向一家拉脱维亚公司的股本投入5万欧元(条件是公司每年交纳至少4万欧元的税款)
此外,请求人应证明有资金保持家庭生活水平,无需向拉脱维亚政府寻求社会帮助:
或许,请求的人能在拉脱维亚置办价值至少25万欧元的房地产,并付出相当于房价5%的国家费用。
请求人一起生活的亲属,如爱人和未满18岁的子女,能够与请求人一起请求居留答应。经拉脱维亚共和国公民与移民业务办公室同意后,出资者应在三个月内亲身前往拉脱维亚收取暂时居留答应(身份证)。居留答应有效期为五年,需每年续办身份证。
取得居留答应满五年后,请求的人能请求永久居留答应。请求永久居留答应的请求人有必要在该国寓居满四年,而且成功经过A2级的根底拉脱维亚语测验。请求人还一定要具有拉脱维亚的通史和国歌的牢靠常识。请求人有必要抛弃原有国籍才能够取得拉脱维亚国籍,但可能有例外情况。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