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便当人员申办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议启用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4月15日起,启用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一起中止签发纸质证件,现已签发的纸质证件在有用期内能够持续运用。
二、年满16周岁以上中国内地居民能经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渠道(“移民局12367”APP和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请求有用期三个月以内的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网上请求有困难的中国内地居民能前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许指定的派出所现场请求。
三、港澳台居民、华裔、外国人,同行不满16周岁子女或许请求有用期一年的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中国内地居民,须前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许指定的派出所现场请求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四、请求人能够指定电子邮箱接纳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或许由签发机关帮忙下载打印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五、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应当与持证人居民身份证等有用身份证件一起运用。持证人在承受查验时,能够正常的运用手机等移动通讯终端出示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也能够出示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打印件。